肌醇煙酸酯軟膏
來源:上海寶龍藥業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0 01:17:57
-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10983177
- 產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:上海
- 劑型:軟膏劑
- 規格:10g :0.1g
- 生產地址:上海市青浦區天辰路358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5-04
- 藥品本位碼:86900632000440
- 相關疾病
凍瘡
- 適應癥
用于預防和治療凍瘡。
- 不良反應
尚不明確。
- 禁忌
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- 注意事項
1.對合并感染的凍瘡應向醫師咨詢。
2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3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瘙癢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師咨詢。
4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5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6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7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8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 - 包裝
10g:0.1g
- 類型
OTC乙類
- 醫保
非醫保
- 外用藥
是
- 有效期
2年
- 國家/地區
國產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慎用。
- 兒童用藥
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- 藥物毒理
本品能選擇性地使病變部位和受寒冷刺激敏感部位的血管擴張,解除血管痙攣,改善末梢血液循環。
- 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- 貯藏
密封,陰涼干燥處
- 作用類別
本品為皮膚科用藥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- 用法用量
局部涂擦或包敷患處,一日1-2次(包敷法,每1-2日換藥1次)。